【申请条件】 |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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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章 |
【办理材料】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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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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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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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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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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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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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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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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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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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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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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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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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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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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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信息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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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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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2.福建税务app办理。
3.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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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通办 |
【办理机构】 |
税务机关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联系电话】 |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查询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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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注意事项】 |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6.被调查企业在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期间,申请变更经营地址的,税务机关在调查结案前原则上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
【办理地点】 |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2.福建税务app办理。
3.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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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
【操作路径】 |
1.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2.福建税务app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福建税务app,按照【办税】-【综合信息】-【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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