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凯弘源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 榕税稽检通〔2024〕262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8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榕税稽检通〔2024〕262号
福州凯弘源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3ma327bbx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真善美、方晖等人,自2024年7月23日起对你(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