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福建省鑫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11: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福建省鑫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8uc9t707)
我局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岚综实税稽通〔2024〕37号),因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东湖庄202-8
联系电话:0591-2433437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6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岚综实税稽通〔2024〕37 号
福建省鑫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8uc9t707):
事由:根据《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文书编号:2024-005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对你公司进行立案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七条
通知内容:责令你公司自收到该通知书后15日内报送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账簿、记账凭证、财务报表和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料原件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东湖庄202-8,联系电话:0591-24334372)接受检查。
你公司若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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